宋伯南律师
辽宁斌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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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工街169号(大连市看守所正对面)
宋伯南律师,大连刑事律师,现执业于辽宁斌鹏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指派律师辩护的主体是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是否应当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分为两种情形。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申请
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
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二、公检法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的情形有四种: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以上四种人,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自发现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最后,对于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不接受指派的律师,可以拒绝指派的律师辩护,坚持自己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
1、律师可以接受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前,应审查案件是否符合法定自诉案件范围和立案条件。委托手续参照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2、代理律师应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确定被告人和管辖法院,调查、了解有关事实和证据,代写刑事起诉状。起诉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自诉人、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自然情况;
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手段、危害后果等;
被告人行为所触犯的罪名;
具体的诉讼请求;
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和具状时间;
证人的姓名、住址;
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等。
被告人是二人以上的,应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起诉状的副本。
3、自诉人同时要求民事赔偿的,代理律师可协助其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具体的赔偿请求及计算依据。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应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4、律师代理提起自诉时,应携带下列材料和文件:
自诉人身份证件;
刑事起诉状;
证据材料及目录;
授权委托书;
律师事务所介绍信;
律师执业证。
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民事部分单独起诉的,应单独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
5、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要求自诉人补充证据或撤回自诉的,律师应协助自诉人作好补充证据工作或与自诉人协商是否撤回自诉。
6、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做出不予立案的,律师可以代理自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7、人民法院决定开庭的,代理律师应作好开庭前准备工作。对于自己无法取得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调查取证。
8、代理律师应向自诉人告知有关自诉案件开庭的法律规定,避免因自诉人拒不到庭或擅自中途退庭导致法院按自动撤诉处理的法律后果。自诉人因故不能委托代理律师出庭的,代理律师应按时出庭履行职责。
9、自诉案件开庭审理时,代理律师应协助自诉人充分行使控诉职能,运用证据证明自诉人的指控成立。
10、自诉案件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代理律师可以代理自诉人要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自诉案件依法不应适用简易程序的,代理律师可以代理自诉人对于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决定提出异议。
11、自诉案件法庭辩论结束后,代理律师可以根据委托人授权参加法庭调解。
12、代理律师应协助自诉人在法院宣告判决前决定是否与被告人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13、律师可以接受自诉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
14、律师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自诉案件被告人有权提起反诉;
自诉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自诉案件可以调解;
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